
现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本局”)对2024-01-28批次不合格莲藕(盐水渍菜)(酱腌菜)(抽样单编号:GZJ12)、2024-02-18批次不合格三级木耳(抽样单编号:SBJ98)
一、吉林市昌邑区多又惠超市经营的2024-01-28批次不合格莲藕(盐水渍菜)(酱腌菜)
吉林市昌邑区多又惠超市(以下简称“当事人”)经营的莲藕(盐水渍菜)(酱腌菜)(商标:山韵和图形、规格型号:1kg/袋、生产日期:2024-01-28),经抽样检验,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。
本局于2024年4月1日将检验报告(No:SYJSP2400668)送达当事人,并实施现场检查。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7日从吉林市船营区鼎胜菇行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莲藕3件,每件10袋,共30袋,进货价格为2.8元/袋,销售价格为4元/袋。经计算,货值金额为120元。已全部销售完毕。当事人接到上述检验报告后,采取了召回措施,召回数量为0。
本局于2024年4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,经调查,当事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本局于2024年6月4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如下:免予处罚。
经排查,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措施,积极改正违法行为,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。
二、吉林市船营区龙润茶速配店经营的2024-02-18批次不合格三级木耳
吉林市船营区龙润茶速配店(以下简称“当事人”)经营的三级木耳(规格型号:计量称重、购进日期:2024-02-18),经抽样检验,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项目不合格。
本局于2024年4月15日将检验报告(No:SBJSP2402939)送达当事人,并实施现场检查。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2日从海口龙华区雨星甜商贸商行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三级木耳2.5kg,进货价格为50元/kg,销售价格为180元/kg。经计算,货值金额为450元。已全部销售完毕。当事人接到上述检验报告后,采取了召回措施,召回数量为0。
本局于2024年4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,经调查,当事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本局于2024年6月4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如下:免予处罚。
经排查,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措施,积极改正违法行为。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。
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。

